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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春开放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成绩及相关材料送审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14 点击数: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县级电大及教学点:
    根据省电大关于启用网上提交系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精神,现将2016春季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终审与成绩验收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送审范围
    各地按协议办学精神送审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教学实践(调查、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生产实习报告等,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送审开放教育本、专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作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教学实践(调查、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生产实习报告等。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业)送审方式
    根据省校《关于启用网上提交系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及我省论文终审实际情况,各专业可通过毕业论文指导网上提交系统进行,网址:http://online.hubtvu.net.cn:82/login.aspx(可从湖北电大主页特色专栏毕业论文指导端口进入)
        1、进行网上提交的各本科专业送审流程及要求(论文批次:2016春,论文平台截止上传时间:2016年5月27日23:59:59)
    (1)学生在网上提交论文(设计)。
    (2)指导教师在网上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修改,直至定稿后,给予初评成绩,在平台评阅学生论文栏目完成。(备注:地市专业负责人审核后,初评成绩无法更改)
    (3)地市专业负责人在网上先审核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后,在完成答辩工作后对论文(设计)进行复审、给予复审成绩、答辩成绩。
    (4)地市管理员在给予复审成绩后从系统中导出论文初审、复审成绩册,打印成纸质成绩册一式三份盖章后送审(备注:成绩册必须由系统导出,不得随意修改或调整顺序)。
    (5)实践环节含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教学实践(调查、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报告、生产实习报告等均由学生本人打包上传至实践环节栏目,由指导教师给予初评成绩、地市专业负责人给予复审成绩后从系统导出实践环节成绩册一式三份盖章后送审。(本环节与论文提交、打分等程序一致,实现网上打分、网上导出成绩册)
    (6)答辩记录卡等答辩环节材料由地市电大专业负责人、地市电大管理员将电子版或扫描版打包上传至答辩栏目。
    (7)水利水电工程(本科)、土木工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2016年春季采取网上提交一种形式。
毕业设计(论文)和各类实践环节纸质成绩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送审。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验收要求
    根据中央电大有关精神,各地在提交送审毕业设计(论文)时,必须按照《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规范管理开放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严把质量关,严格规范管理。论文质量不符合有关要求、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得上报送审。具体要求见附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验收要求》。
    四、学位论文送审要求
    (1)学位论文在送审时必须单独造册(成绩册),单独打捆。
    (2)提交纸质版论文(设计)材料。
    (3)学位论文封底、封面必须有“学位论文”标识,资料袋上必须盖有“学位论文”印章。
    (4)各地需将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提前报省校,省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参与远程答辩或实地答辩,答辩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
    五、送审时间
    根据省电大教务部门规定精神,开放教育各专业学生毕业办证有严格时间限制,毕业设计(论文)终审工作必须在规定办证时间前完成,过期后省校教务部门及中央电大不再受理。因此,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终审工作按时完成,本次送审时间为:专科实践环节材料送审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5月20日,本科实践环节材料送审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5月27日过期一律不再接收。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验收要求
附件2:专科实践环节实施方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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