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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招生工作流程

作者:肖娟 时间:2019-05-23 点击数:


招生工作流程

一、招生注册流程

1.电话咨询(主动与被动)---记录签字

2.接待来访---记录签字

3.接待报名---登记签字

4.安排入学资格考核

5.收取报名材料,存档---记录签字

6.新生入学信息表打印,学生签字

7.整理新生档案

8.新生档案交接学生服务中心

二、招生宣传流程

1.更新纸质宣传册

2.更新网站

3.更新微信公众号信息

4.院内职工开会统一口径

5.论坛发布

6.动用现有的资源(合作单位、在职员工、职院学生)

7.网站教育板块宣传


 

 

招生工作管理办法

 

    招生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开放教育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招生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招生工作的管理力度,确保我院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生工作职责:      

1.编报当年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

2.制定当年招生章程;

3.印制招生简章;

4.做好招生宣传;

5.提供招生咨询;

6.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

7.做好招生注册工作;

8.做好新生报到、复审事后处理和与相关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接口工作;

9.归档整理招生文件与录取名单,做好总结,为以后的招生工作提供依据。

二、招生计划

    招生办公室必须根据社会的需要、学校发展的要求、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公室初步确定招生计划后,必须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当年招生专业由电大教务处确定。

三、招生章程

1.开放教育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是学院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

2.招生章程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不得有欺骗、隐瞒、模糊的表述。

3.招生章程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审核、备案通过后方能对社会进行公布。

4.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相关说明、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四、招生宣传

(一)招生宣传的原则:

1.      节约经费的前提下,有效地进行招生宣传工作,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2.      宣传材料所需的文字、图片,必须经过严格的校对与筛选,不得进行违规或虚假宣传。设计、印制宣传材料的承包商,必须经过公开招标来确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指定承包商。

3.      宣传工作应当积极地通过媒体、咨询会、网络、电话、信函、赴各地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

4.      在注册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对注册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法律、业务培训。

5.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五不准”制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      录取结束后,必须及时汇总录取名单,并进行信息统计。

(二)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1.      新生报到工作由学院领导,招生办公室协调各个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新生报到工作安全顺利的进行。

2.      新生报到后,及时统计新生报到情况。及时移交新生档案至学生服务中心。

3.      认真对招生文件、录取名单进行归档整理工作。

4.      对当年的招生工作进行总结,为下年招生工作提供依据。

五、监督及违纪违规处理

1.      直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学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对发现招生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停止其工作,由纪检部门调查处理。违反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3.      对发现社会上有以学校招生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招生工作“五不准”》


1.不准进行虚假、模糊和违规的招生宣传;

2.不准自行设立任何形式的学习点(即“点外点”);

3.不准跨“区域”招生或通过“异地招生、挂靠注册”等方式变相跨“区域”省招生;

4.不准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职责、进行生源买卖,或委托、承包给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代理招生;

5.不准以开放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新生注册工作流程


新生注册是指学生入学报名时在招生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以取得学籍而应当履行的一中手续。只有履行注册手续的学生才能被国家开放大学承认其学生身份和学籍。

1. 所有新生注册必须使用身份证原件刷机录入数据。

2. 新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图片、认证报告原件图片或学信网网查结果截图、身份证图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图片)、入学报名表。

3. 教学点需指定1-2名招办正式工作人员负责合影。非本县学员(不仅限“非42身份证”)必须与该同志在教学点合影,该同志对照片的真实性负责。招生复审时,教学点需提交全部合影照的电子版,并提交该同志与教学点负责人签名的合影照名单清单(纸质),加盖教学点公章。如工作人员参与合影照造假,将责成教学点实行责任追究。

4.     通知注册新生应在开学一周内向学院缴清各项费用。

5.     国家开放大学将新生数据审批生成学籍号后,招生办公室将新生数据及时移交到学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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