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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 时间:2016-05-09 点击数:

    根据中央电大《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电大开放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加强对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
    按照省电大与各市州电大签署的办学协议,各市州电大负责按省电大制订的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选聘指导教师、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并向省电大申报新增指导教师资质情况、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过程的指导;负责组织专科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初审和复审并按时向省电大报送审核论文材料与成绩。
    对此,省电大将指导、协助各市州电大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工作,并在以下环节加强对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
    1.抽查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情况
    省电大每学期将抽查各地开放教育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1)各地是否按要求成立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
    (2)各地是否按教学计划规定开展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
    (3)所开展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是否符合专业教学对学生的能力培养并符合教学要求;
    (4)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否存在走过场、弄虚作假的情况;
    (5)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能否按时完成,是否达到质量要求;
    (6)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及评定过程是否规范,符合实际。
    2.对各市州电大的工作要求
    (1)各校应由分管教学的学校领导亲自挂帅,负责领导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全过程;
    (2)选聘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专业资质要符合规定要求,非本专业的教师原则上不得指导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
    (3)对指导教师的资质要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的规定认真审核并保留审核记录材料,有新增教师则需向省电大申报批准;
    (4)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指导,并制订指导计划,确定工作进程;
    (5)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要根据指导教师制订的指导计划和工作进程,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6)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市州电大要组织教师对教学点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审,给出论文的复审评语和复审成绩;
    (7)按时向省电大报送论文成绩册。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册时要同时报送学生社会实践、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的成绩。
    3.专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查的形式
    各教学点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报送市州电大复审,并将原始档案材料一并保存在各市州电大。省校每学期将按专业、学号顺序等进行随机抽查。被要求抽查的专科论文,由各地随本科论文一起报送省电大。省电大对抽查的论文按抽查评审标准评定分数(见附件1:湖北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毕业论文(设计)抽查评审标准)。对于抽查分数在60分到75分的,限期进行整改;抽查分数低于60分的,省电大将收回专科毕业论文终审权。

    二、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
    各地按办学协议组织开展本科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与专科同)、选聘指导教师、组织教师开展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的指导及复审初评成绩,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和学科答辩小组,组织论文答辩,评定答辩成绩并向省电大报送终审论文材料和成绩。主要有以下工作:
    1.选聘合格专业指导教师
    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有关规定选聘,非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技术人员)一律不得指导本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地应严格审核教学点申报的教师资质材料并存档保留。
    2.按规范开展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
    中央电大对本科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工作有严格的要求,省电大已将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或具体实施方案下发给各市州电大,各地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必须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能进入写作和设计工作阶段,要求课题能够切合学生实际,符合专业培养方向,达到对学生进行综合培养训练的目的并使得学生经过努力能够按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2)指导教师要制定详尽指导方案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计划,按进程计划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指导;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的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次,每次都要有详细和有较强针对性的指导批阅意见;
    (4)组织好对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本科学生原则上都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各地要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成立学科答辩工作小组,配备好各类答辩教师和工作人员,组织好答辩工作。通过毕业答辩,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最后总结并结合评审成绩和答辩情况,由学科答辩工作小组评定毕业论文成绩。
省电大答辩主持教师继续主持本科学位论文答辩和需要省电大教师主持的答辩。对各地的答辩情况,省电大将派教师巡回检查或进行抽查。
    (5)复审论文成绩
    各市州电大在答辩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组织教师对各教学点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及成绩进行复审,在论文材料的复审意见栏中给出复审意见和复审成绩并加盖公章。
    (6)按时报送终审论文材料和成绩
    各地在复审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省电大报审论文材料和学生成绩册。论文材料与成绩册的学生名单应该一一对应,不得有疏漏差错。对于学位论文或有争议的论文,都应另行封装报送并加盖印记明确标识。
报送的成绩册应将社会调查、课程实践、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同类型标识清楚,并分类装订。
    3.终审不合格论文的处理
    对于经终审不合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省电大将及时退回,要求重做。按中央电大规定,重做论文原则上应安排在下一个学期进行。

    三、加强对课程实践教学工作的管理
    课程实践教学,是开放教育实践性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重要意义。今后,省电大将对各市州电大课程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以此来督促各地加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实施和落实。检查以开放教育各专业的必修课程为主,重点检查课程实验的开设情况和学生的完成情况以及教师对课程实验的指导情况。
    1.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各市州电大自查和省电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市州电大自查:由各市州电大主管校长组织教学、教务部门对本单位的课程实验教学安排情况、课程实验教学过程原始记录情况(如学生上机实习登记表格)以及学生的课程实验、课程实习报告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成绩册进行验收、认定。
    省电大抽查:各市州电大在报送终审毕业论文材料时,将学生课程实验成绩册、实习报告等材料一并报送省电大,省电大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对被抽取的实验报告、社会调查、学生实验实习成绩等课程实践教学有关文件进行检查,并对课程实验、社会调查(实践)的成绩册进行验收、认定。
    各市州电大要对学生的课程实验报告以及成绩册妥善保管,建立档案,省电大将在期末巡考、教学检查时进行随机检查。
    2.需上交的课程实践教学有关材料
    (1)形成性考核情况汇总表;
    (2)课程实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册(一式二份);
    (3)被抽查学生的社会调查报告或实验报告。
    3、上交资料的具体要求
    为了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州电大上交资料时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操作:
    (1)各市州电大应对上交资料进行自查,以确保准确无误;
    (2)上交的各门课程实验成绩册(打印稿)一式二份,附在该课程被抽查的实验报告之前,并将被抽查到的学生在该课程成绩册的备注栏中用*号标明。成绩册填写要规范、准确,成绩册中的数据不能出现小数;
    (3)被抽查学生的实验报告应按学号顺序摆放。
    4、成绩确定
    根据教学计划中对于各门课程的具体要求,成绩验收主要审核各市州电大课程实验成绩册的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地教师必须客观、公正地给出每次课程实验的成绩并书写相应的评语;认真考核学生的学习过程,对学生的情况做出真实恰当的评价。各市州电大教学教务部门要认真审核教师填写的课程实验成绩及相关的原始记录;学生的成绩分数分布应合理,严防分数过高或送分现象的出现。对于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省电大将退回材料并要求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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