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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要求

作者: 时间:2016-05-09 点击数: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意义、教学目标与要求
    1.意义
    毕业论文(设计)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训练,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的专业研究意识与素养,提高专业应用能力,重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同时,也是完成教学计划、达到学生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教学环节。它对培养学生的思想、工作作风及实际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2.教学目标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应使学生在以下几方面的能力得到训练和提高:
    (1)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以及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3)进行学术研究的初步能力;
    (4)书面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5)协作配合工作的能力。
    3.原则要求
    文经学科类各专业的毕业论文环节一般包括毕业作业、毕业论文等,理工科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环节一般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
    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因特殊原因不能组织全部本科毕业生答辩的,须由市州电大向省电大提出申请,经省电大报中央电大教务处批准后,可采取随机抽取部分论文进行答辩的形式,抽取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成绩良好(或初评百分制成绩在本专业良好档范围)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自愿要求参加答辩的,所在学校应予许可。
    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工作由各市州电大结合教学实际自行安排,有关安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应事先向省电大申报,经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二、选题原则
    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由教学班专业教师负责把关,市州电大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定,指导小组组长签字。
    选题的原则是:
    1.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并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
    3.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与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鼓励解决实际问题。
    4.本、专科的选题在深度和广度上要有所区别,选题难度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5.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结合较大型任务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的子课题,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挂名、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教学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要求体现于整个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可根据课题的特点而有所侧重,但应达到如下的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量要适中,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的时间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
    2.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3.本科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设计)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设计)。
    4.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
    5.毕业论文(设计)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
    6.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专业所需的图纸、测试数据等相关材料。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作者名、引用文章名(或教材、著作等的书名)、引用期刊名、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刊号)。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7.毕业论文(设计)字数本科一般不少于5000字,不超过10000字;专科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
    8.毕业设计(论文)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
    四、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既是毕业论文(设计)的业务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全过程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1.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
    各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报市州电大初审,经省级电大复审后认定。
    2.指导教师职责
    (1)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分阶段的教学要求和日程。
    (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审核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
    (4)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分阶段指导,指导过程不少于3次,并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在业务指导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独立创新的精神。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中的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教师指导人数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文经类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理工类专职教师一般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出差或病事假2周以上者,教学点应负责委派其他教师代管。
    五、答辩组织工作
    1.组织工作
    由各市州电大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工作。答辩时,应聘请3名以上单数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答辩小组,从中推选一名成员作为小组长,负责主持答辩。答辩主持人应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或省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小组成员包括:答辩主持人1名,答辩教师若干名(与答辩主持教师一起形成单数),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答辩小组成员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少于两人。论文指导教师可以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答辩。
    2.组织答辩时间
    各市州电大组织答辩工作的时间一般每年进行两次,春季在4月中下旬,秋季在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电大确定。
    3.论文答辩要求
    凡需要答辩的学生,应提前一个月向市州电大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答辩。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提交给学科答辩工作小组进行审阅。学生还应提前准备好答辩呈词或答辩提纲,以便准确陈述自己的论文要点并正确回答教师提问。
    4.论文评分
    ⑴每位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答辩前由指导教师给出评语及初评成绩。答辩完毕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以及答辩情况,评出论文最后成绩。
    ⑵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百分制,其对应的等级评分从高到低依次为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的人数应控制在20%以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必须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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